电话:023-55451555
关闭
您当前的位置:首页 > 职场资讯 > 管理资讯

云阳上班,聊天记录能作为离职的证据吗?

来源:云阳人才网 时间:2019-04-08 作者:云阳人才网 浏览量:

    前段时间我申请离职,但是我司很不规范,没有离职申请表,我只能在公司办公网页系统中提出离职申请,因为平时我们的工作日志也都记录在内。当时HR看到后口头上表示,我把当前的事情交接好了就可以离职,没有说具体哪天放人。 


    最近我的交接工作差不多都完成了,我以公司内部系统的那条离职申请作为提出辞职的凭证可以吗?这个凭证是否有法律效应? 


答复: 


    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劳动者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,可以解除劳动合同。理论上来说,书面形式范围很广,邮件、聊天都可以算。 


    但是问题是不同的书面形式,证据效力不一样。作为用人单位,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,应该限定书面形式,以免发生争议后无法举证。像这种内部系统聊天形式,举证上存在很大的问题,不应该作为主要的辞职形式。(完)


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
微信公众号
手机浏览

Copyright(c)2012-2027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渝ICP备2022008256号 渝公网安备50023502000191号

地址:云阳县大雁路542号大数据产业园709 EMAIL:kefu@jyip.com

ICP经营许可证:渝B2-20230435

Powered by 聚缘知产

用微信扫一扫